馬來西亞移民

malaysian immigration

第二家園移居方案

50歲以下的的申請人:

-在申請批准之後,必須開設300,000馬幣的定期存款。一年後,可以提取150,000馬幣,供被批准的金額,包括財產購買,醫療或子女在馬來西亞的教育。從第二年開始直到整個計劃的期間內,必須在銀行保存至少150,000馬幣的存款
-財力要求500,000馬幣或以上
-要求有150,000馬幣的固定存款金額
-銀行固定存款、現金、財產、股票可以作為財政實力證明的有效文件
-要求每月10,000馬幣最低月收入
-配偶是馬來西亞國籍的申請人也被獲准申請
-年齡在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也可申請
-若主申請人父母的年齡超過60歲,也可以隨申請人一起申請
-不允許申請人有兼職工作
-允許經商,經商要遵循更透明的標準準則

年齡高於50歲的申請人:

一年後,可以提取馬幣50,000供被批准的用費,包括購買房屋、孩子在馬來西亞的教育費及供醫藥用途。從第二年開始直到整個計劃的期間內,必須在銀行保存至少馬幣100,000的存款
-財力要求350,000
-開設一個馬幣150,000的定期存款戶口
-有效的財力可以用定期存款,現金,房屋,股票證明
-政府或者商業的退休金都被承認
-如果採用退休金,在申請期間最低退休金需要證明每月有馬幣10,000
-可以結合妻子或者丈夫的退休金
-配偶是馬來西亞國籍的申請人也被獲准申請
-申請人的隨行子女從原來的18歲變更為21歲
-若主申請人父母的年齡超過60歲,也可以隨申請人一起申請
-允許申請人有兼職的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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